近日,长沙县烟草专卖局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这是长沙县局连续5年保持该项荣誉。
近年来,长沙县局坚持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努力实践“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和依法办事,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高队伍素质、营造法治氛围、树立社会形象等方面着力,扎实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烟草专卖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在专卖打假方面,大力开展一系列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成功侦破“4.15”特大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7.05”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假冒卷烟网络案,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共同授予“全省卷烟打假工作特殊贡献奖”,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了烟草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方面,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违法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行为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尤其是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企业作风不断好转。
(长沙县烟草专卖局 张乐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