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郴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为规范农用物资“购、销、存”管理,理顺产、供渠道,保证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避免资产流失,更好地服务烟叶生产和广 大烟叶生产者,根据国家局、省局有关农用物资管理意见,结合郴州烟叶生产实际,制定出台农用物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农用物资管理。
一是市局(公司)成立农用物资代购监督机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科,成员由监察科、法规科及审计科相关人员组成,明确代购权限。二是根据全市年度生产预算 安排,拟定年度农用物资需求计划,分类编制农用物资年度预算。三是明确农用物资的购进办法。烟叶生产收购所需农用物资,统一由县分公司根据全年烟叶种植计 划向市局烟叶生产经营部上报需求计划、由市局与厂方签订合同,统一购进、统一结算。四是明确代购农用物资的发放。按当地制订的代购供应标准,在确认烟农的 农资成本投入款到位后,由烟草站技术员按合同面积进行发放。必须填制《代购农用物资到户发放表》(一式三联:技术员、站财务、县财务),严格注明项目区、 村组、时间、物资名称、单位、烟农姓名、合同面积、数量、金额等内容,经烟农签字后方可生效。五是明确农用物资的仓储保管办法。县分公司财务、烟草站均应 设置农用物资商品台帐,详细、连续地登记农用物资购、销、存情况。指定专职或兼职农用物资保管员,加强农用物资仓储管理,防盗、防潮、防积压,避免造成损 失,确保物资安全。分公司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市公司财务进行抽查,对账实进行核对。烟草站管理人员每月月底应进行一次定期盘点,确保 帐实相符。
郴州桂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刘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