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南县人民法院对“2010.11.25”无证运输真品卷烟的主犯陈某、余某进行当庭宣判,判处陈某、余某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二年,这是南县烟草专卖局近年以来首起不法烟贩无证运输真品卷烟被判实刑的典型案例。
“2010.11.25”无证运输真品卷烟案涉案金额近11万元,当事人陈某、余某将非法收购的1526条五叶神、红塔山等省外卷烟准备从南县运往他地转销,途径省道S306被并南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截获,并当场被拘留。经调查取证以及多方努力,该案两当事人未逃刑事追究,最终被判实刑。
益阳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专卖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