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衡阳市2012年烟叶生产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专门从市烟叶发展基金中安排烟叶专项奖励基金40万元,对全市2012年烟叶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奖励,包括奖励烟叶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具体奖励考核工作由市烟叶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奖励范围包括落实面积备耕、育苗管理移栽、大田管理、入户预检和烟叶收购四个阶段及烟叶结果考核。根据四阶段工作考核及全程烟叶结果考核,对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考核奖励办法》中细化了对落实面积备耕、育苗管理移栽、烟叶大田管理和入户预检收购工作等方面的指标,包括培植员的选择管理、烤房建设、育苗工厂建设、病虫害防治、成熟采收、烟叶预检进度、烟叶收购秩序、收购时间等数十个指标。《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全市各种烟乡镇烟叶生产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