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烟草税费(含所得税、国有资本收益)占零售价格的比例达到59.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据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球烟草税费占零售价格的平均比例为58.4%,其中,低收入国家为50.3%,中收入国家为53.1%,高收入国家为65.9%。
2013年,全国烟草行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95.68亿元,上缴专项税后利润400亿元,合计约占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47.7%。全年行业上缴财政总额8161.22亿元,同比增加近1000亿元,增长13.9%;其中税金(含企业所得税)7465.54亿元,同比增加298.92亿元,增长4.2%,为国家财政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财政部3月25日发布的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显示,今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央企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其中第一类是烟草企业,收取的比例最高,为25%。
此次提升5个百分点,是自2008、2010、2012年以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次提高。有关专家表示,提升央企红利上缴比例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精神,有利于支撑公共财政继续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对于烟草行业而言,有利于激发烟草企业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发展动力,为国家财政增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