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省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樊剑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对象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又一重要的纪律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樊剑峰就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是狠抓执行。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以《问责条例》为重要依据,不断深化问责工作。要坚持把《问责条例》与“两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省局监察处、人事处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