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形成覆盖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怀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制度,聘请行风监督员,促进全市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树立企业文明形象。
此次行风监督员采用聘请方式进行,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与烟草工作有一定联系的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以及卷烟零售者协会、烟农协会中聘请。行风监督员的 聘用根据民主推荐与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期限每届为三年,对在聘期内不正确履行职责,不积极参与行风监督有关活动,或者涉嫌违纪违 法的行风监督员,经纪检监察机构报请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提前解聘。
为使行风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怀化市局(公司)先后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巡视督查制度》、《情况反映及投诉 举报的办理反馈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行风监督员的职权:对烟草部门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烟基建 设、烟叶生产收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工作不受干扰和打击报复;当场批评、制止烟草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的违纪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进行深入调查;要求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反映和转交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本人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烟草工作特别是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怀化市烟草专卖局监察科、办公室 通讯员:朱家臣)